2025 年江苏苏州分娩补贴主要涉及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等,其申请流程如下:
- 生育登记: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如果是男参保人员,其配偶妊娠后,也需持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 医疗费用结算:在苏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若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结付手续。
- 津贴与补助申请:符合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的,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且生育分娩时在苏州市生育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自动核对发放,无需个人申请。若遇系统无法获取数据(如异地生育或本地非生育定点机构生育),则可通过苏州各地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 手机 App(我要办 - 生育报销)、“苏周到” 手机 App(医疗健康 - 医保云服务 - 生育报销)或线下窗口补充材料。线上渠道申请审核通过后,还需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参保区属经办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待遇对象需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分娩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且生育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重复享受,按现行省规章规定,用人单位正常发放产假工资的,生育津贴作为工资性补偿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