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医保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社保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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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缴纳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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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相关用途
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但尚未明确提及可支付居民医保费。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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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绑定近亲属(需实名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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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操作
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个账共济”功能,按提示完成缴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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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且不超过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实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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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该政策适用于烟台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且截至2025年11月15日仍在有效期内。若需为非近亲属或跨省亲属缴费,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政策依据
烟台市医保局与税务局联合推出的“个账共济”服务,属于医保部门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便民措施。
综上,烟台户口职工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具体操作需通过官方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