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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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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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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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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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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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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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患有多种乙类慢特病的,最多可认定两个乙类病种并享受待遇,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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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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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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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1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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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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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 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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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的额度为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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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40万元、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分别按80%、70%、60%、50%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这些政策为烟台市的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大额医疗补助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