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职工医疗异地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级别医院和医疗费用范围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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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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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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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异地就医报销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报销材料。建议您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的报销流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