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医保缴费年限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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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缴费年限
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不低于30年,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不低于25年,其中本省实际缴费年限统一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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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设定10年过渡期,从2025年逐步推进至2035年实现全省统一。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整缴费年限,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二、过渡期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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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递增调整
各市州需制定具体方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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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26年起男职工每年增加1年缴费年限(如55岁退休时需缴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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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可能采取类似策略,如每年增加0.5年或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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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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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退休人员 :按原参保地政策执行,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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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年前退休人员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不足部分可通过按月或一次性补缴实现终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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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人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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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流动人员
- 累计缴费年限可跨地区累计计算,例如:在广东缴18年+四川缴12年=30年(符合男性30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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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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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两种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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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补缴 :期间按在职待遇报销,退休后继续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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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退休次月享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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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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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衔接 :参保人员可灵活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但缴费年限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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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各地具体调整方案将陆续出台,建议关注医保局官方信息。
以上调整旨在规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增强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政策细则,做好长期参保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