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5年1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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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申报纳税期限:
- 一般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个人所得税等,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
- 特殊税种: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按次)、资源税(按次)、印花税(按次)、2024年度车船税(自行申报)等,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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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账簿印花税:
- 按年计征的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需在1月15日前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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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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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目前的政策和通知,如果有任何变动,相关部门会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备案。因此,建议纳税人密切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公告,确保按时、准确地进行申报。如有需要,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