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两边归铁路局管理的具体范围是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来确定的。具体而言,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 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 其他地区高速铁路和其他铁路分别为不少于15米。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以及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在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如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安全保护区的规定之外,还有关于铁路用地的特殊说明。例如,有一种说法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铁路两侧的土地范围是100米,其中50米是铁路专用地带,另外50米则属于铁路保护地带。不过,这种更广泛的界定似乎并不是普遍适用的标准,而是特定情况下的要求。
对于靠近铁路线建设建筑物或设施时,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提到,靠近铁路线路修建各种建筑物及电线路时,必须经过铁路局的批准。这表明,即使是在铁路安全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如果要进行建设活动,也需要考虑到对铁路安全的影响,并遵循相关规定。
铁路两边直接由铁路局管辖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即根据不同类型的铁路和地区分别规定的距离。而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虽然不一定直接受铁路局管辖,但仍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不会对铁路运营造成威胁或干扰。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还需要向铁路部门咨询并获得必要的批准。如果您需要针对某一具体地点的详细信息,建议联系当地的铁路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数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