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
健康扶贫: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包括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
资助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参保给予全额资助。
-
三重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例如,基本医保按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落实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的优惠政策;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
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医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办理就医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相应资格确认,必要时与患者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实,准确兑现医保扶贫政策。
-
一站式结算: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无须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并逐步实现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以上政策旨在确保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