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年限
天津市工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 社保缴纳年限 进行计算。具体细则如下:
- 连续工龄的计算 :
- 从职工参加工作开始,按工作时间累积计算,满一个周年计算一年工龄。例如,某职工1970年1月参加工作到1971年7月,工作时间满1年6个月,该职工的连续工龄为1年6个月。
- 社保工龄的计算 :
- 社保工龄现在都是按缴纳年限计算,工龄是之前有视同工龄的按工龄计算。退休时要求的是累计缴纳年限,也就是说,不管工龄是否中断,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工龄越长,养老金越高。累计缴纳年限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
-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 特殊情况的工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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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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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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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企业工作的军人在服役期间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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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青年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视同缴费工龄 :
- 视同缴费工龄是指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如果职工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那么未缴费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天津市工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社保缴纳年限进行计算,同时也考虑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龄认定。建议职工在计算工龄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工龄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