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和提取有明确限制,具体如下:
一、资金性质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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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使用, 不得提现或用于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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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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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前 :已划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取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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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后 :新政策下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计入个人账户台账, 不再发放银行卡 ,因此无法直接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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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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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由亲属凭死亡证明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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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异地转移
凭公安部门证明办理账户转移或支取。
三、历史账户资金转移
- 跨市转移 :参保人异地转移医保关系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之转移至新账户,但 原账户余额不可提取 。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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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医疗消费,无法直接取现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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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金 :2022年前的银行卡内资金可取现,但新政策下无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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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仅限参保人死亡、移民或异地转移等法定情形。
建议参保人遵守医保政策,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