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足 25 人是否需要交工会经费,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以广东省为例,根据省总工会相关规定,职工人数少于 25 人的小微企业可免申报缴交工会经费。在韶关市,25 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选择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或免申报缴交工会经费政策。但在全国其他地区,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 已成立工会组织:无论员工人数多少,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 向工会拨缴经费。
- 未成立工会组织:部分地区规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需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 的工会筹备金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0.5% 的补偿金。也有些地区没有明确要求未成立工会的企业缴纳相关费用。
建议企业及时与当地总工会或税务部门沟通,明确当地关于员工不足 25 人企业缴纳工会经费的具体政策,避免因政策不明导致的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