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参保人员类型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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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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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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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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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6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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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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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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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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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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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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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2%、退休人员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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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整体比例略高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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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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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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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在职及退休人员按9%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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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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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 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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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每人每年80元(单位40元+个人40元),用于补充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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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居住人员按农垦内标准执行,临时外出就医(转诊或急诊)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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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统一标准 :2025年调整后,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二级为400元,一级为300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