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住院报销额度如下:
-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 万元。
- 大病保险: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可进一步报销,使报销额度最高可达 50 万元。若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 4 年,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3800 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 3800 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 20%。
住院报销需先扣除起付标准,市内医院分三级(一级 500 元、二级 800 元、三级 1300 元),市外医院更高。报销比例按费用分段计算:
- 5 万元以下:一级医院 95%、二级医院 90%、三级医院 85%。
- 5 - 10 万元:一级医院 75%、二级医院 70%、三级医院 65%。
- 10 万元以上:一级医院 55%、二级医院 50%、三级医院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