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两定点三目录”是医保报销的核心概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两定点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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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 :参保人必须选择的医疗机构,通常为医保定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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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 :参保人认可的药品销售机构,用于报销药品费用。
二、三目录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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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包含医保报销的药品范围,分为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部分报销)和丙类(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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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目录 :涵盖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如检查费、手术费、床位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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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目录 :包括住院床位费、特殊检查设备使用费等基础设施相关的费用。
三、不属于三目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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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目录 :药品目录主要针对药品,而保健品不属于药品范畴,因此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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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目录 :部分低值耗材或特殊服务可能不在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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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海外医疗费用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私立医院或海外医疗费用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四、报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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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且符合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的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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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出目录范围,需自费或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综上, 保健品目录 不属于“两定点三目录”中的“三目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