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医保局推出了多项新的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就医便利性和报销效率。以下是对这些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完善备案流程
2024年,国家医保局完善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规范备案材料,确保线上与线下、地方渠道与国家统一渠道保持一致。
通过规范备案流程,减少了备案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提高了备案效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顺利享受异地就医服务。
备案人员分类及所需材料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明确的备案人员分类和所需材料有助于规范备案流程,确保参保人员提交的材料完整,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导致的备案失败。
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灵活的备案有效期设置满足了不同参保人员的需求,既方便了长期居住人员,也给予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更多的灵活性。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结算范围扩大
2024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不断扩大,覆盖更多的慢性病和特病。截至2024年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64.40万家,比上年增加9.36万家,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了县域可及。
结算范围的扩大和定点医药机构的增加,使得更多的参保群众能够享受到跨省直接结算的便利,减少了地域限制带来的困扰。
报销比例调整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原则上,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在10个百分点左右,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在20个百分点左右。
报销比例的调整旨在平衡不同地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
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扩大
新增病种
2024年,国家医保局决定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新增病种的纳入,使得更多的慢性病患者能够在外地享受及时的医疗服务,减少了因地域限制导致的治疗延误和经济负担。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和报销政策
DRG/DIP付费管理
国家医保局推动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加快启动省内异地就医实行DRG/DIP付费,规范异地患者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DRG/DIP付费管理的推行,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监测和管理
各地要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省级、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运行分析,深度挖掘数据,及时发现基金使用异常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通过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异地就医费用的透明和合理使用,防范医保基金的潜在风险,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2024年,国家医保局推出的异地就医新政策,通过完善备案流程、扩大结算范围、调整报销比例、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以及推行DRG/DIP付费管理等多项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便利性和报销效率。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也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健康的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