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以及是否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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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退休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6%。
- 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其他城乡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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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职工医保:参保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了转诊或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深圳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在深圳本地报销比例一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住院的待遇相同,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 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内一级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自行在市内非结算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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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 职工医保:办妥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备案统筹区内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照本市就医的相关标准支付;其他临时异地就医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照65%的比例报销。
- 居民医保:办妥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备案统筹区内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照本市就医的相关标准支付;其他临时异地就医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参保人,按照50%的比例报销。
广东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异,具体报销比例需根据所在地区、医保类型及就医情况来确定。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