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使用别人的就诊卡,原因如下:
- 法律法规限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个月至 12 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医院管理规定:医院通常实行实名制就诊,要求患者使用本人的就诊卡及身份信息就诊,以保障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医疗秩序。
- 存在潜在风险:若使用他人就诊卡,就诊记录会记在他人名下,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若被保险人将医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留下的就诊记录可能会影响其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在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会以参保人此前外借医保卡给他人留下的 “既往病史” 为由,对被保险人加费或者做除外责任,情形严重的可能直接拒保。
使用别人的就诊卡是违规违法行为,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切勿尝试。如果是家人有医疗需求,可以了解当地的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