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没用医保卡,后续部分情况可以报销,以下是具体说明:
- 可以报销的情况:
-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在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即使挂号时未使用医保卡,也有报销的可能。例如,参保人因感冒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产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 急诊情况:在急诊就医时,若参保人未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参保人需先个人全额垫付,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之后交由单位(或社保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 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结算:如因系统停机、医保卡损坏等客观原因,导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 不可以报销的情况:
- 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例如,参保人自行选择了一家未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私立医院看病,产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 医保目录以外的内容:参保人员在医院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之外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比如,使用了目录外的自费药品、进行了非医保认可的特殊治疗项目等。
- 其他不予报销的情况:包括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的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在境外就医产生的费用等,医保均不予报销。
如果符合报销条件,想要进行报销,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医院开具的收据、病历、处方、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报销,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指定的手机 APP 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