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是 甲方(通常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乙方(医疗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 ,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下是一个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基本框架和要点:
- 协议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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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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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医疗机构(如医院、药店等)
- 协议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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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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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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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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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甲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符合诊疗规范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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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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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
- 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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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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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 质量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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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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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 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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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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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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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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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 协议期限与续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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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若干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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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不得提前终止。
- 法律适用 :
- 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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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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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这些要点为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