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超过30天未申报,单位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单位申请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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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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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若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用人单位负责人未签收材料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申请时限延长,但延长后总时限不得超过180天。
二、职工及近亲属申请时效
若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 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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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申报期间的费用
若用人单位逾期未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1年申请期内提出认定时,此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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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年的风险
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在1年内行动,逾期将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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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责任
单位逾期未申报不仅影响职工权益,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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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无论单位或职工申请,均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伤害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且需在时效期内完成。
综上,工伤超过30天未申报不代表单位失去申报权,但需在法规时效内完成申请,且可能面临额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