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药房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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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报销比例随处方医院级别而定,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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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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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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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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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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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12万元(含)以下,报销85%;12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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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18万元(含)以下,报销90%;18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 住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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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住院次数和就医医院级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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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报销800元、二级医院报销1100元、三级医院报销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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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二次住院:一级医院报销270元、二级医院报销350元、三级医院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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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为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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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12万元(含)以下,报销85%;12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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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18万元(含)以下,报销90%;18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 大额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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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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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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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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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如果经常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较高,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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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12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为85%,退休人员在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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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就医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高,为800元,随着医院级别升高,报销比例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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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 :对于高额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可以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报销比例高达98%。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天津医保的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