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签订自愿放弃五险协议书后被开除,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协议的法律效力、员工的权益保障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的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双方协议免除。
协议的无效性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即使员工签署了此类协议,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院判例
在多个司法案例中,法院均认定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例如,某案例中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被开除后的权益保障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缴社保
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因此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途径
员工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员工同样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具体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自愿放弃五险协议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被开除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因此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