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交的社保转回老家的方法
将苏州社保转回老家,需要按规定准备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以下是详细介绍:
所需材料
- 社会保障卡;
- 《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 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按规定需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还须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办理流程
苏州社保转出
-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苏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 苏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若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情况,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 社保经办机构会查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情况以及历期个人帐户对帐单是否按规定由本人签字,同时打印《苏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省内转移情况表》或《苏州市跨省(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清单》;
- 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帐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 转往外省(市)的,须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转移基金额=(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 + 1998 年 1 月起至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单位划转部分储存额)×(1 + 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利率)+ 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金。当地尚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职工本人。
老家社保转入
参保人员在老家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 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该职工在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