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标行为在招投标中属于违法行为,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不同责任,具体如下:
一、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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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对参与陪标的单位或个人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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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若存在违法所得,需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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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投标资格
情节严重的,取消1-3年内的投标资格,并予公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民事责任
若陪标行为导致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若情节严重(如中标项目金额较大、手段恶劣等),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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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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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处罚 :取消1-3年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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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无效 :陪标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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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 :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需在3年内禁止参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特殊情形补充
即使未实际中标,若参与陪标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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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达标或采用虚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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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质挂靠、技术操控等破坏招投标公平性的行为。
综上,陪标行为需谨慎对待,避免因小失大,同时需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