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最新通知,2024年浙江省社保缴费基数已进行调整,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按照浙江省2023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4930元/月,比上年提高87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
按照浙江省2022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4812元/月,比上年提高350元/月。
2. 缴费比例及变化
单位职工: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2024年1-3月),15%(2024年4月起);个人缴费比例为8%。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3元(大病统筹)。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比例通常较高,例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3. 社保缴费金额变化
单位职工:
- 按缴费基数下限(4812元/月)计算,单位缴费金额每月增加52.5元(1-3月为49元),个人缴费金额每月增加28元。
灵活就业人员:
- 按缴费基数下限计算,每月缴费金额增加70元,其中28元记入个人账户。
4. 政策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是基于2023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年(8310元/月)**的测算结果,旨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职工权益。缴费基数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查询具体政策文件,可参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