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职工社保延迟退休的最新政策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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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于 2025年1月1日 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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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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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1965年1月-1976年12月出生者,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逐步延迟至63岁;1977年及之后出生者统一延迟至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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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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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原50岁退休):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岁(如1970年出生者退休年龄为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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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原55岁退休):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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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年龄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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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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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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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岁退休者: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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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岁退休者:每4个月延迟1个月至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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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年限与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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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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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9年 :需累计缴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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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起 :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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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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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可自愿申请,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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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与单位协商一致,最长可延迟3年(如男职工63岁、女职工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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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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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预审
- 需提前3个月提交《退休时间申请书》进行预审,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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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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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 :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病退和退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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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选择55岁至59岁退休,但需注意弹性退休的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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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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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 :延迟退休期间,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月数将相应调整,确保养老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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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 :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原退休年龄的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不参与延迟退休。
以上政策综合了渐进式延迟、弹性选择及分类推进原则,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保障职工权益。建议职工关注单位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