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终身医保年限规定(2025年最新)
一、基本条件
- 实际缴费年限:在厦门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
- 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需达到男性25年、女性20年。
二、适用人群及特殊规定
- 非本市户籍人员:退休时需满足实际缴费满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上述标准。
- 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退休时实际缴费满10年且原具有厦门户籍,或离境定居前参加过本市职工医保。
- 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 提前退休人员可递减缴费年限,但最低不得少于15年(无需满足实际缴费10年限制)。
- 省、部属驻厦单位人员需按属地原则参保,累计缴费年限达标即可。
三、缴费年限认定规则
- 异地转入年限:异地转入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厦门本地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 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年限:
- 可补缴统筹差额后按实际年限计算,或每2个月折算为1个月本地缴费年限。
- 重复缴费年限:仅合并个人账户资金,重复年限不累加。
四、注意事项
- 退休时未达年限:需一次性补缴差额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 户籍迁移影响:离境定居人员若原为厦门户籍且退休前参保,可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规定根据厦门市现行政策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