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天津市社保政策,非津籍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在天津退休。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退休条件
- 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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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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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50周岁(普通工)或45周岁(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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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需根据国务院规定执行
- 累计缴费年限
-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养老金领取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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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参保地为天津,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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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累计缴费满10年(含临时账户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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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缴费年限满10年,其他地区缴费年限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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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缴费年限不足10年,但总缴费年限满15年(需将其他地区社保转入天津合并计算)
二、特殊情况说明
- 天津户籍人员
若参保人户籍为天津,无论缴费年限长短,均可在天津办理退休。
- 非天津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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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10年缴费条件 :若在天津累计缴费满10年(含临时账户),即使户籍或参保地非天津,也可选择在天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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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缴费年限不足15年 :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期间可转移其他地区社保并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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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要求 :其他地区转入天津的社保需处于参保状态,才能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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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身份证、退休申请表、一寸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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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 :社保局将核定养老金待遇并办理退休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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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退休年龄前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按月缴费至满15年,期间不得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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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其他地区有社保缴纳记录,需办理转移手续,确保天津社保处于参保状态。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保缴纳年限、退休年龄及养老金领取地要求,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