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断交一个月的补缴方式,取决于您是以单位职工身份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以下是具体的补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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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 补缴条件:如果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断交,比如单位未按时缴纳,那么单位可以申请为员工补缴断交期间的社保。
- 所需材料:一般需要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招工录用、调动材料,或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递交材料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信息系统,盖章并返回结果。办理时限通常是工作日即时办理(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不在受理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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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补缴条件: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先行补缴同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社保系统查到有所属公司则无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
- 线上渠道:可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微信)、“江苏税务”APP的“社保缴费”模块、“江苏政务服务”APP的“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模块、我的南京APP的“社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线上渠道进行养老保险选档缴费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 线下渠道:可前往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办理,服务热线025-12333,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以实际为准)。
南京社保断交一个月的补缴方式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是以单位职工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补缴。在补缴前,请确保了解相关条件和所需材料,并选择适合自己的补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