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报销条件
- 1.参保要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2.缴费时间: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需连续满10个月
-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4.正常缴费状态: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包括顺产、助娩产、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等
4.生育并发症: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
6.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报销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结婚证原件、出院记录等
2.提交申请: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假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3.审核发放: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划入参保单位账户
报销比例
- 顺产:270%。
- 难产:320%。
- 剖宫产:420%。
注意事项
- 报销时间: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 报销地点:建议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以上是南京生育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