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给家人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方法和步骤:
-
确认组建人条件
- 组建家庭共济网的人员必须是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
- 组建人的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
- 组建人的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
确认共济成员条件
- 共济成员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 共济成员需有本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 参加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也可作为共济成员,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
组建家庭共济网
- 通过“随申办”平台(包括“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操作。
- 在“随申办”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完成家庭共济网的组建。
- 如老年人无法线上办理,可到就近的医保服务经办窗口,由服务窗口人员协助办理。
-
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 共济支付: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但不包括自费费用。
- 共济缴费:家庭共济资金还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步骤,上海市参保人可以方便地实现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济使用,为家庭成员提供更广泛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