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嘉善的产假天数如下:
- 1.生育一孩: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
- 2.生育二孩、三孩:女职工可享受188天产假
- 3.难产:增加产假15天
- 4.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5.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产假15天
- 6.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受产假42天
- 7.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受产假98天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法定产假基础上,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奖励假:
- 生育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
- 生育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因此,具体产假天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例如,生育一孩且无难产或多胞胎情况的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如果符合奖励假条件,则可再增加60天,总计2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