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2024年的产假政策,以下是详细说明:
1. 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
- 难产情况:增加 15天。
- 多胞胎情况: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流产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42天产假。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98天产假。
2. 延长产假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以下延长产假:
- 一孩:延长 60天,总计 158天。
- 二孩、三孩:延长 90天,总计 188天。
3. 陪产假与育儿假
- 陪产假:丈夫可享受 15天护理假。
-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 各10天育儿假。
4. 生育津贴
-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津贴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5. 法律依据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6. 注意事项
- 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新公告。
-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