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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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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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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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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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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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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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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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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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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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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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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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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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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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50000元: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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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以上:补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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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年度免报额度4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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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仅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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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限额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每次检查费限额50元,三级医院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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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额度
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2万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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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叠加 :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后,可分段申请大病医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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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2025年内蒙古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