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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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当年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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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即某年度7月至次年6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限制。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则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则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总的来说,广州市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涉及多种因素,具体计算时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准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