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门诊报销流程及政策如下:
一、报销对象与待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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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覆盖常见病、多发病,如感冒、腹泻等,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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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
针对特定慢性病,按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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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基层):无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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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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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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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包含48种慢特病,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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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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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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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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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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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就诊登记
患者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就诊档案,绑定身份证和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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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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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完成挂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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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联网结算医保基金、个人账户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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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出院后携带结算单、发票等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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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扣除个人账户金额,剩余部分核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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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手术后的职工)需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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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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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不同城市(如泰安10元、淄博50元等)起付线标准不同,需关注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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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慢特病“两病”合并报销有年度600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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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符合条件可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