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最新政策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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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128天产假 ,其中产前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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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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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延长婚假 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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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女方24周岁以上):延长女方产假 30天 ,男方护理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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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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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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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 20-30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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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7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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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 90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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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期性质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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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出勤 :产假、护理假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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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休假日 :不计入产假、护理假总天数,但可通过补休或调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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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已参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保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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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15天,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可补休或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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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保护 :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每日提供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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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最新政策延续了这一框架。
四、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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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在基础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 60天 (2025年新规),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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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基础产假98天+延长 60天 (共158天),已享受原产假者不再享受额外延长。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最新政策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