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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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所区别。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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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也根据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所不同。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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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肇庆市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在1.5万元(含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为:1.5~10万元(含10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60%,10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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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院选择:肇庆市医保定点医院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进行更改。市民需要选择上报医保定点医院,以便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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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后,可以到报销机构网点(社保所属区县社保局)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肇庆市医保报销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