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不可以共济职工。以下是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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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主要是针对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职工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并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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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 进行家庭共济时,被共济人(近亲属)就医需出示自己的医保卡/码,并使用自己的个账密码进行结算。例如,如果父母被绑定为共济对象,他们去医院看病缴费时应出示自己的医保卡/码,而不是子女的医保卡和个账密码。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减轻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但共济的范围和使用方式都有明确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到共济职工本人以外的其他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