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提取公积金的地点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此外,还可以通过“海易办”在线平台进行提取。
线下提取地点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提取业务,地址位于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楼15楼。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贷款推行、信息监督管理等,因此提取公积金需要到该中心办理。
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
自2021年11月15日起,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业务进驻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具体窗口为27、28、29、30号。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事,推进“放管服”改革,因此在这里也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线上提取平台
海易办在线平台
“海易办”APP或小程序提供公积金提取服务,包括离职、退休、租房、买房、偿还公积金贷款等多种提取功能。通过“海易办”在线平台提取公积金,可以避免现场排队等待,方便快捷,适合时间紧张的人群。
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结婚证原件(如适用)、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的材料是顺利提取公积金的前提,职工应根据具体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材料。
营业时间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的营业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时间。了解营业时间和提前预约可以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三亚提取公积金的地点主要有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三亚市政府服务中心,也可以通过“海易办”在线平台进行提取。职工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提取,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三亚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大类,具体如下:
部分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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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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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职工可以申请定期或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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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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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自住住房:
- 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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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销户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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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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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
- 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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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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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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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
- 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职工,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
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线上提取流程(推荐)
- 下载并打开“海易办”APP,或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海易办”进入平台。
- 选择公积金提取功能,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点击后进行人脸识别。
-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即可。
线下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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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 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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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
- 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
- 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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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 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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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审批:
- 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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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
-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三亚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
在三亚市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根据提取用途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提取情况下所需的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金证明用途材料
- 购买商品房
- 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
- 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购买二手房
- 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购买公有住房
- 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当地住建部门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大修自住住房
-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是配偶姓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含借款人、还款期限、借款期限等主要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 支付房租
- 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公租房的,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退休
-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 出境定居
- 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死亡
-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遇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 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部分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街道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况
- 装修自住住房
- 目前政策未明确具体材料,建议咨询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确认。
- 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
- 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