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居民医保有等待期。
根据2024年发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从2025年起,除了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个人如果没有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或者没有连续参保,在享受医保待遇时都要设置一定的待遇等待期。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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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居民,存在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且医保不追溯报销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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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居民,每断缴一年,医保等待期会在三个月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如果断缴达到一定年限(如四年及以上),修复后的医保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