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产假规定以98天国家法定产假为基础,叠加地方性延长政策,形成全国普遍执行的158天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若难产(如剖腹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可延长15天。
二、地方性延长政策
各省市在国家法定产假基础上普遍增加60天生育假,总产假达到158天。例如:
- 广西、北京、江苏等地执行158天产假(一孩);
- 天津市因叠加地方政策,难产情形下总产假可达173天;
- 多子女家庭(如三孩)部分地区产假进一步延长,如广西三孩产假为178天。
三、配套保障措施
- 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支付,未参保者由单位参照执行;
- 哺乳假:产假期满后,经申请可享受最长12个月哺乳假,工资按80%发放;
- 男方护理假:普遍为15天,部分地区如甘肃延长至30天。
四、适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 政策覆盖全国各类用人单位,无论户籍或工作性质;
- 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生育情况动态调整,需以最新地方政策为准。
(注:当前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部分政策可能已更新,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