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的大病救助报销政策如下:
-
住院医疗救助:
- 一类救助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不设起付线,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
- 二类救助对象(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起付线原则上按郴州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2022年起付线为1400元),救助比例为70%。
- 三类救助对象(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起付线原则上按郴州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确定(2022年起付线为7000元),救助比例为50%。
-
门诊医疗救助:
- 特殊疾病门诊救助年度限额不超过8000元。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
- 对于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情况,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并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范围。
-
再救助制度:
- 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达到再救助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
请注意,这些数据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如果需要最新的信息,请直接联系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对于具体的报销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