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江苏省产检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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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天数: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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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江苏省的产假规定为:普通产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多胞胎产假:女职工生育双胞胎或以上的多胞胎,每增加一个胎儿,可再享受15天的产假。哺乳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紧急产假: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等原因需要紧急治疗的,在病情证明和医疗机构证明的基础上,可享受病假或事假。流产假:女职工因流产、宫外孕、人工流产等原因需要休息的,在病情证明和医疗机构证明的基础上,可享受病假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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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普通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并按月支付。多胞胎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在普通产假基础上再增加相应天数的工资。哺乳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照常发放。紧急产假和流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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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权益保障:保留原工作岗位: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原工作岗位,产假期满后,女职工有权回到原工作岗位。不受解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禁止加班: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工作。禁止调动: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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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和医疗证明。在产假期间,不得从事与生育和抚养婴儿无关的工作。在产假期间,应当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产后康复训练。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江苏省产检假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