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浙江省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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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一孩 :国家法定产假98天 + 延长产假60天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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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孩/三孩 :国家法定产假98天 + 延长产假90天 = 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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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在158/18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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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二、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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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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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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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产假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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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实际享受产假天数计发,以职工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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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施行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四、配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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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陪产假 :15天,工资、奖金等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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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工资、奖金等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为准妈妈们提供全面的生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