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惠保是苏州城市定制型普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限疾病种类,只要是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无论因何种疾病产生,都可以按规定报销。以下是其具体保障内容及报销范围:
-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对符合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补偿后发生的自付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在分别扣除对应的免赔额后,苏惠保按比例支付。累计给付金额达到 100 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恶性肿瘤 - 重度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按照每日 100 元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首次住院如未满 10 天,本产品保底给付 1000 元,后续住院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以 6000 元为限。
-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保险金: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责任无免赔额要求。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医疗机构或特定高额药械指定药店购买符合《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和《苏州创新药械目录》支付范围的药械费用,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及 CAR-T 疗法药品保险金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 - 重度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内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其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
- CAR-T 疗法药品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 CAR-T 药品指定药店购买符合《CAR-T 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药品数量限 2 种,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
- 海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确诊罹患本产品指定的海外特定药品目录的对应疾病,对于在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海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