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2024年漳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1. 起付标准调整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从现行标准降低200元,调整为500元。
-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
- 累计计算: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 其他特殊病种规定:继续执行现行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2.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现行标准上提高50%,调整为27,000元。
- 累计方式:职工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保持累计计算的方式不变。
3. 报销比例调整
- 三级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8%,退休人员为83%。
- 二级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3%,退休人员为88%。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8%,退休人员为93%。
4. 执行时间
- 本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5. 政策背景
此次调整旨在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