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医保局是负责鸡西市医疗保障业务的政府机构,提供多种服务,包括医保政策咨询、缴费、报销等。以下是关于鸡西市医保局电话的详细信息。
鸡西市医保局电话
总机电话
鸡西市医保局的总机电话是0467-12393,这是医保局的主要联系电话,可以处理各种医保相关事务。总机电话是医保局对外服务的统一入口,方便群众快速联系到医保局,处理紧急或常见问题。
各区医保局电话
鸡西市各县市区医保局的电话如下:
- 鸡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585626、5506011
- 虎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58861、8258862
- 密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296070
- 鸡冠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663993
- 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3104676698
- 城子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23480
- 梨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32577
- 滴道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71186
- 麻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93917。
各区医保局的电话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特别是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或有特殊需求的参保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鸡西市医保局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鸡西市医保局的主要办公地址是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邮政编码为158100。这个地址是医保局的主要办公地点,提供了线下办理业务的场所,方便群众面对面咨询和办理医保事务。
分支机构地址
鸡西市医保局在各县市区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具体地址如下:
- 鸡东县:鸡东县南华大街292号
- 虎林市:虎林市虎林镇二小学对面
- 密山市:密山市晨光街104号
- 鸡冠区: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
- 恒山区:恒山区北一路127号
- 城子河区:城子河区政府路
- 梨树区:梨树区七道街
- 滴道区:滴道区方虎路1585号
- 麻山区:麻山区政府B座。
这些分支机构的设置使得医保服务覆盖了鸡西市各个区域,群众可以就近选择最近的医保局办理业务,提升了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鸡西市医保局工作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
鸡西市医保局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和周日休息。明确的工作时间方便了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医保业务,避免了因工作时间冲突而导致的办事难问题。
节假日工作时间
虽然医保局在周末休息,但提供了线上办理渠道,如“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方便群众在节假日也能办理医保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提供,使得医保服务不受节假日限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鸡西市医保局服务项目
医保政策咨询
鸡西市医保局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报销流程等信息。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医保政策,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医保缴费
鸡西市医保局提供多种医保缴费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如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等。多样化的缴费方式方便了群众缴纳医保费用,特别是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医保报销
鸡西市医保局负责医保报销业务,包括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等的报销。医保报销服务确保了参保人员在就医后能够及时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鸡西市医保局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和服务项目,包括总机电话、各区医保局电话、主要办公地址、分支机构地址、工作时间、服务项目等。这些信息方便了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通过多样化的联系方式和服务项目,鸡西市医保局确保了医保服务的顺畅和高效。
鸡西市医保局地址在哪里?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地址是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
如何联系鸡西市医保局?
要联系鸡西市医保局,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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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 办公室电话:0467-2620162
- 服务热线:0467-12393(可进行5G视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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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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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的特色服务,然后依次点击视频办事→各地市医保→鸡西市进入视频通话。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备案和咨询。
鸡西市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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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政策: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鸡西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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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医疗保障基金:
-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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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 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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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行为:
- 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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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
- 负责医疗保障的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和市际间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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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其他任务: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