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福建省对职工医保统筹进行了完善,主要涉及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门诊统筹保障水平的调整,具体如下:
-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区 2023 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5% 划入。
- 门诊统筹保障水平调整:
- 起付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在原有基础上降低 200 元,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合并统一,不再单独计算。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 封顶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封顶线在原有基础上提高 50%。
- 报销比例: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78%、83%;在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83%、8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88%、93%。
这些调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旨在提升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