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身份及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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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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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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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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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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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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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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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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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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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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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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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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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院: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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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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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付费 :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以下比例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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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3万元:职工支付15%,统筹基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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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至4万元:职工支付10%,统筹基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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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支付5%,统筹基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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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个人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低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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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非特殊病种)在职人员报销50%,退休人员70%;门诊特检特治等特殊项目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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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费用均设年度封顶线,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职工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